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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卫生局关于转发《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卫生局   发布时间:2017-05-19

蓬溪县卫生局关于转发《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3〕436号)转发你们,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疫情形势,落实防治措施。

附件: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蓬溪县卫生局

        2013年7月10日

附件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卫办疾控函〔2013〕436号


关于做好当前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今年以来,手足口病报告发病数、重症病例数和死亡数较2012年同期均明显下降,但个别省份重症病例数、死亡数较去年同期明显上升,表明局部地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手足口病已进入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遏制重点地区手足口病疫情,保持全国疫情形势总体平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地特别是疫情上升地区的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与教育、宣传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要根据本地区手足口病流行特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责任,部署各项防控工作。要建立手足口病监督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定期组织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疫情监测与分析,及时科学处置

各地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落实好晨检、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加大对流动人口聚居地的主动监测工作力度。各级疾控机构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要求,对所有重症和死亡病例开展实验室检测,做好病原学监测并及时报告结果。一但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要按照《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版)》要求,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测,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控制,科学应对,快速处置。

三、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努力降低病死率

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11年版)》和《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临床处置流程图(2011年版)》的要求,做好手足口病诊疗工作,提高病例早发现和早诊断能力。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重点抓好分级医疗及重症病例集中救治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努力提高重症病例医疗救治水平,最大限度地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

四、加强总结分析,不断完善救治策略

各省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手足口病病例,特别是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的临床特征、流行病学特点及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及时掌握本地区疫情流行动态和病原学变化,不断完善防治策略。疫情下降的省份要及时总结经验,巩固防治工作成效。疫情上升的省份特别是死亡病例数上升较快的省份,要组织流行病学和临床专家共同对死亡病例进行个案分析,认真查找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努力减少死亡病例的发生。

五、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创造良好卫生环境

各地要充分发挥爱卫会的仪事协调作用,动员基层单位和群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卫生死角,清除暴露垃圾,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做好家庭、居民区、流动人口聚集地以及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环境卫生,切断手足口病传播途径。

六、加强健康宣传,认真做好风险沟通工作

各地卫生(卫生计生)部门要深入社区、农村和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全面科学的宣传和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特别是倡导农村群众养成勤洗手、勤通风、吃熟食、喝开水、不乱扔垃圾等良好的卫生习惯,逐渐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其主动就医意识。要加强对媒体舆论的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及时消除谣言传播,争取新闻宣传主动权。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代  章)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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