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遂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走进蓬溪 蓬溪新闻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交流互动 蓬溪旅游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办事服务>>企业办事>>设立变更
变更登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9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物权法》》、《城市房屋权属抵押管理办法》。
     
  • 办理程序
  •   一、受理→初审→复审→审批→收费、缮证、发证→归档

      二、程序流程环节职能

      (一)受理(暂定在局本部运作)

      1、收验证件齐全;

      2、初审证件真伪;

      3、进行录入登记;

      4、填写收件受理单。

      (二)初审

      1、核验证件;

      2、现场堪察(必要时);

      3、查档审核(档案室专人负责);

      4、提出初审意见。

      (三)复审

      1、复核初审意见;

      2、对疑难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提出复审意见。

      (四)审批

      1、全程审核;

      2、疑难问题终结处理;

      3、签署审批意见 。

      (五)收费、缮证、发证

      (六)归档

  • 申报材料
  •   A、房屋现状变更登记:

      申报材料:

      1、房屋改扩建的:原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达到质检要求);

      2、街道名称、门牌号发生变化:原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当地居委会、办事处或地名办出具的相关证明。

      工作流程:申请人提交资料→政务中心窗口受理收件→权属交易科初审、复审→分管局长审批→政务中心窗口收费、制证、登记、发证→档案室归档

  • 办理时限
  •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3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 收费标准
  •   (四川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2]238号、[2004]172号、[2004]171号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项目及标准:登记费:住宅80元/套;工厂、医院、学校160元/宗;党、政、军机关、社会公益和福利单位120元/宗;商业用房(含写字楼)240元/宗。

    蓬溪县人民政府网   版权所有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中共蓬溪县委、蓬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蓬溪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蜀ICP备05003399号   遂公网备51092102000001号;   公安部备案号:51092102510943

    遂宁市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电话(传真):0825-2988759,举报邮箱:sn_wgb@126.com;   本站电话:0825-543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