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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蓬溪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区域划定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
来源:蓬溪县畜牧食品局   发布时间:2017-05-19

  为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的,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和养殖污染治理,为促进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蓬溪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区域划定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做好区域划分工作,现将《蓬溪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区域划定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

  联系人:蓬溪县畜牧食品局 刘俊锋

  通信地址:赤城镇迎宾大道388号

  邮政编码:629100

  电子邮件:136000687@qq.com 

  电 话:0825-5436708

  传 真:0825-5395755

  附件:《蓬溪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区域划定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

 

蓬溪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区域划定方案

(修订征求意见稿)

  一、区域划分目的和意义

  随着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数量不断增加和规模不断扩大,畜禽养殖已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的,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和养殖污染治理,为促进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区域划分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5.《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6.《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7.《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划分技术规范》

  9.《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

  三、区域划分原则

  1.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2.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3.流域、区域综合考虑,总体协调的原则。

  4.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5.畜牧业布局与种植业发展相融合的原则。

  6.养殖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促进的原则。

  四、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

  根据我县实际,以常年存栏折合生猪500头以上畜禽为养殖场标准,以及达到规定标准的其他类型畜禽养殖场,规模以下养殖场需参照执行(根据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各种畜禽按下列比例折算:30只蛋禽折算成1头猪,60只肉禽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3只羊折算成1头猪)。

  五、区域划分的类型

  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区域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适宜养殖区。

  (一)禁止养殖区

  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二)限制养殖区

  限制畜禽养殖数量,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三)适宜养殖区

  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以外的区域,可作为畜禽养殖适度养殖区。

  六、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界限

  (一)禁止养殖区域

  1.城市规划区、乡镇规划区、遂宁金桥新区规划区范围内。

  2.饮用水源区

  (1)赤城湖 

  一级保护区:以县爱文思自来水公司取水点为中心,从岩洞湾、外拦沟垭口、水库大坝至湖心亭、游乐园、青幽岛半径500米范围内的陆域,及其两侧纵深至山脊分水岭200米的陆域。其他供水公司取水点半径500米范围内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赤城湖一级保护区正常蓄水线以上200米内的陆域,从流入赤城湖的河流的入口上溯2500米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即包括马桑溪河流的赤城镇周家店村唐家湾至文井镇印盒山村陆域;玉清庵河流即附北河左支流的两河口桥至土墙河,赤城镇两河口村;文井镇黄莲嘴村、莲花村、马鞍山村陆域;附北河右支流的赤城镇两河口村至朱家嘴,金香寺至谭家沟,文井镇黄莲嘴村、新寨村陆域。

  (2)高峰山水库

  一级保护区:以文井镇自来水厂取水点为中心,文井镇高峰山村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陆域。渠道上冲输出口至取水点的水渠区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内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高峰山水库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水域,正常蓄水线以上200米的陆域,以及流入水库河流的入口上溯25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包括文井镇高峰山村。

  (3)三五水库

  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正常水位线(371.28m)以下全部水域;陆域范围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m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以外的上游汇水河沟区域。陆域:将上游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区域)设定为二级保护区,向陆域沿岸纵深至第一重山山脊线的汇水区域。

  (4)沙坝子水库

  一级保护区:以蓬南镇自来水厂取水点为中心,从湾古凼、跳蹬河、垫冈子、五花石、沙坝子水库大坝至蒋家石坝子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陆域。渠道上冲输出口至取水点的水渠区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内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沙坝子水库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水域,正常蓄水线以上200米的陆域,以及流入沙坝子水库河流的入口上溯25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包括蓬南镇长宁村、双河村、孔屏村、建台村、东岳村、天宝湾村、牛市垭村、同乐村、凡池村、石孔村、三台村、天平村、芝加村、上湾村,辉煌村、凉水村、长河村。

  (5)黑龙凼水库

  一级保护区水域:水库取水口半径300m范围内的水域范围:西至黑龙凼水库坝址处;南至南面常年蓄水水位线;东至东面常年蓄水水位线;北至取水口上游300m水库断面。

  一级保护区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水位线以上200m范围内的陆域范围:西至黑龙凼水库坝址西侧200m处;南至南面常年蓄水水位线以南200m处;东至东面常年蓄水水位线以东200m;北侧无陆域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水域:水库汇水区域内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全部水域。

  二级保护区陆域:水库汇水区域内,除一级陆域保护区和隔离常乐镇的水源防护堤所围区域外的陆域范围:西至甘草坪以东分水线(东经105°31′08.80″;北纬30°45′06.35″);南至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东至韩婆岭以西分水线(东经105°34′42.50″;北纬30°47′01.32″);北至白鹤林以南分水线(东经105°33′09.34″;北纬30°48′26.22″)。

  (6)古堰沟水库、白鹤林水库、高一水库、高二水库、东升水库、鲤鱼岩水库等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划分技术规范》执行。

  3.风景名胜区及文物保护区

  (1)高峰山风景区

  保护范围:核心区以高峰山古建筑群主庙台基外缘为基线,向东外延650米至东寨门,向南外延110米至南寨门,向西外延200米至西寨门,向北外延150米至北寨门。建设控制地带:马槽井村桂花湾、干湾子、冯家湾、苏家湾、夜合井、孙家沟、庄家湾,白象山村邓家嘴、青岗湾、双朝门、罐金山、苏家沟、王家沟、作坊湾,定香寺村杨泉湾、杨家湾、陈半湾、打磨湾、黄家湾、桥湾头、广井沟,高峰山村石岩湾、新房湾。

  (2)牛角沟起义纪念地

  保护范围:纪念碑碑座向东、南、西外延300米,向北外延5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3)宝梵寺

  保护范围:东以东厢房台基外缘为基线外延150米,南以山门台基外缘为基线外延150米,西以西厢房台基外缘为基线外延150米,北以观音殿台基外缘为基线外延15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50米。

  (4)常乐寺

  保护范围:东以大雄殿台基外缘为基线外延50米,南以山门台基外缘为基线外延50米,西以西厢房台基外缘为基线外延80米,北以观音殿台基外缘为基线外延10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5)红海景区

  位于县城南郊,北至任家桥,南至高速公路出口,东至燕桥村,西至曾家店村。包括任家桥村、燕桥村、天堂村、冷家湾、华莲寺、宝梵寺、曾家店村、洞槽沟等村及宝梵寺旅游度假区,占地8平方公里。

  4.涪江河沿岸500米范围内。

  5.独立于城镇的学校、居民集中居住区500米范围内。

  6.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和县政府依法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二)限制养殖区域

  1.城市规划区、乡镇规划区、遂宁金桥新区规划区外2000米范围内。

  2.饮用水源区

  (1)赤城湖

  从二级保护区河道上届起上溯5000米的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即包括马桑溪河流的印盒山至文井镇,文井镇印盒山村、云台村、半边山村、双龙桥村、马槽井村陆域;文井镇马桑溪上游沿线村,映井场村、花池塘、杨龙庙村、定香寺村、白象山村;玉清庵河流即附北河左支流的土墙河至岳大湾,文井镇黄莲嘴村、会仙桥村、新华村、连垭沟村陆域;附北河右支流的朱家嘴至王家湾,赤城镇响堂沟村、新星乡元足庵村,谭家沟至莲花村、新寨村、马鞍山村的陆域。

  (2)高峰山水库

  从二级保护区河道上界起上溯5000米的水域及其两岸纵深各200米内的陆域。

  (3)沙坝子水库

  从二级保护区河道上界起上溯5000米的水域及其两岸纵深各200米内的陆域。包括蓬南镇九龙村、钟山村、李家坪村、静都村堰口。

  (4)古堰沟水库、白鹤林水库、高一水库、高二水库、东升水库、鲤鱼岩水库等准保护区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划分技术规范》执行。

  3.高峰山风景区、牛角沟起义纪念地、宝梵寺、常乐寺、红海景区等风景名胜区及文物保护区外2000米范围内。

  4.涪江河沿岸500-2000米范围内,芝溪河、牛家河、小潼河、荷叶溪、华兴河、金龙溪、吉安河、金凤溪、梁家沟、走马河、兴隆河、附北溪、赤溪、王家河等河流沿岸200米范围内。

  (1)芝溪河

  有二源,一源起于南充嘉陵区里坝乡“上西高原”,经蓬溪新会镇岳皇观村入境。一源起于下东乡金山寺山麓,经骡子堰至田家坝村二源合流,经赤城镇、明月、回水、吉祥等镇乡,于船山区唐家乡伞峰村入涪江,全长106公里,境内长56公里。

  (2)牛家河

  源于射洪县曹碑镇,入境后,经罗戈乡红星水库由北南流,经新胜、槐花至明月桂花桥村汇入蓬溪河,干流长26公里。

  (3)王家河 源于明月镇龙宝山村凉水井,由北向南流,经常乐镇入黑龙凼水库,至回水场南汇入蓬溪河,干流长17公里。

  (4)小潼河

  又名大石河。源于南充大兴乡,至蓬溪县下东乡郭家坡村入境,由东北流向西南,经下东、翔凤、宝梵、大石,至吉祥乡双江村注入蓬溪河,全长35公里,其中干流长28公里。

  (5)荷叶溪

  又名任隆河,源于吉星乡牛王村,由北向南经吉星、高升、任隆、高桥、高坪等乡至荷叶乡荷叶村入涪江,干流长41公里。

  (6)金龙溪

  源于南充大同乡,由东向西流经金龙、东新、三凤至窑孔村入荷叶溪。干流长8公里。

  (7)华兴河

  源于蓬南镇孔屏咀村,由西南向东北流经蓬南镇、农兴乡复元村入南充境,注入吉安河,流入嘉陵江,干流长19公里。

  (8)吉安河

  流经吉星乡铜钱村、双古井村、寒坡岭村、马鞍山村、华祥沟村,黄泥乡社区、高岩村、丛坎村、杨家沟村、荣福村、双龙村,长度68Km。

  (9)金凤溪

  流经黄泥乡民力村、法仙村、桂花村,长度24㎞。

  (10)梁家沟

  流经黄泥乡七宝村、思源村,长度20㎞。

  (11)走马河

  源于潼南县宝龙乡,由南向东北流经群利镇,于蓬南镇凤翔村入武胜县境,注入吉安河。

  (12)兴隆河

  流经群利镇鲜花村、玉泉村社、印心村。

  (13)附北溪

  源于新星乡的北南观村,经新星、普光至附北两河口与源出新星乡青龙咀村,经附北而来的无名溪相汇后改称朱家桥溪,过赤城湖到西华乡观音桥汇入蓬溪河,干流长24公里,流域面积106平方公里。

  (14)赤溪

  源于新星乡仙灵山村,由北而南流,经新星、附北、新会至下东乡王家湾村流入蓬溪河,干流长9公里。

  (三)适宜养殖区域。

  上述规定的规模化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范围以外,可作为畜禽适度养殖区。

  七、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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