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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出质登记
来源:县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7-05-19

1、     审批事项名称:公司股权出质登记

2、     审批性质:非行政许可审批

3、     审批时限:即办件     

4、     法定时限:当场办结,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5、     审批方式:审批所需前置条件

6、     是否进入政务中心:是

7、     收费情况:不收费

8、应交材料

(一)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四)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书;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9、股权出质登记程序

(一)咨询后领取并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登记表格,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二)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三)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四)、申请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六、注意事项:

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10、设定依据

  根据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令发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1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0825) 5435218

办公地址: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下路

投诉电话: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825)5395660

     蓬溪县工商局:             (0825)5421699

网  址:蓬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www.scjg.com.cn/Institution/1741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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