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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设立民办学校办事指南
来源:县教体局   发布时间:2017-05-19

  (一)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

  (二)申办条件: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所规定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在蓬溪县教体网首页“网上办事”——“资料下载”栏下载《蓬溪县民办学校设立申请书》,并按照申请书之要求提供资料。

  (四)审批程序:设立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由县教育体育局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举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由市教育局审批。

  (五)办理股室:职成教股,联系电话:0825-5395646。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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